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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合同条款审查
首先核查购房合同中关于房产证办理期限的约定,明确开发商违约责任条款(如逾期违约金计算标准、*长办理期限等)。若合同未明确约定,可依据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四条主张交房后90日内为合理办证期限。
2、书面催告与证据固定
通过EMS发送书面催告函,要求开发商在指定期限内(如15-30日)完成办证,并保留寄送凭证及签收回执。
同步收集购房合同、付款凭证、开发商延期通知等材料,形成完整证据链。
3、行政投诉与协商
向住建部门或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,请求行政介入调查开发商拖延原因(如土地抵押未解押、税费欠缴等),并督促整改。若开发商提出补偿方案(如减免物业费),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履行时限。
4、诉讼主张与赔偿
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开发商限期办证,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(无约定时可按已付房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一至三主张)。
若因逾期办证导致房屋无法交易或抵押,可追加主张实际经济损失(如贷款利息差额、房价贬值损失)。
对于长期拖延(超1年)且开发商无履约能力的情形,可诉请解除合同并索赔。